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5-09-10 浏览次数: 703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东南大学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拟接收人数约占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左右。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下简称直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大学或重点学科能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5、申请直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点击查看)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点击查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的国防生、西部支教生须保留1-2年学籍,一般不得申请直博。

二、申请专业

1《东南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

2东南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直博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我校招收直博生专业一般为理、工、医类学科,招生导师一般为目前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的博导,每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最多招收一名本科直博生。

三、申请程序

1910日前,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拟申请报考东南大学推免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须登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提前申请该信息仅供院系参考),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

2、我校申请系统开放后,各院(系)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分批审核申请信息,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具体安排以院系通知为准)。

3、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

1《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还须下载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doc

各院(系)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我校各院(系)根据复试工作细则组织考核,择优选拔,对于表现突出者,将颁发合格证书。

5925日后,复试合格且获得母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志愿(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6、届时,我校各院(系)将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推免生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复试或待录取的则视为放弃该单位的复试或拟录取资格;推免生在1025日前未接受待录取的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7未进行提前申请和复试的推免生可登陆“全国推免系统”进行报名,各院(系)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81015日左右,我校将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9、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须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另行通知)。

四、其它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万元)和二等(0.8万元)主要提供给当年度入学的免试研究生;研究生助学金除国家助学金(500/月)外,还有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

2、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政审后于20166月寄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被母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④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3、若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4、地 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 子 邮 件: yzb@seu.edu.cn 

  网    址: http://yzb.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