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于4月中旬开展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核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工作,现制定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2023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基于《东南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基本原则开展。
二、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3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采取线下现场考核方式。
(一)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采取申请考核制,参照《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1.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报名,同时按简章规定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二)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分为初试、复试2个部分,参照《东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1. 考生按规定时间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报名。报考人员名单经报考点、招生单位审核后,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示。
2.初试:初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时间定于4月中旬在我校四牌楼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招生目录中考生报考专业规定初试科目进行,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由研究生院组织命题和考试,初试成绩为各科目成绩之和。考试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
3.复试: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各招生学院制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核工作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前向考生公布。面试前,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再审查。面试主要是对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复试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 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主要负责对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签名,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
4.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折算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占到 30%—50%,具体权重由各招生学院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
三、录取工作安排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核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底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于2023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将在随录取通知寄发的“报到须知”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东南大学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各招生学院进一步完善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制度,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考核工作。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加强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工作的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