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关于“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5-04-01 浏览次数: 6447

  为加快推荐新疆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决定2015年起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2015年,教育部安排我校为新疆大学、新疆工程学院、塔里木大学3所高校定向培养师资。

一、招生计划

序号

所需博士学科代码与名称

招生人数

需求院校

备注

1

交通运输工程082300

1

新疆大学

介绍

2

结构工程081402

1

新疆工程学院

学校介

3

城市规划080702

1

塔里木大学

学校介

二、生源范围

已经取得我校2015年上述学科拟录取资格且有意向报考上述计划的博士研究生。

三、申报材料提交

《东南大学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申请表》(点击下载定向新疆本科高校博士学历师资申请表.doc)一份,

有报考意向的考生请于410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到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6

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二楼203

四、选拔录取

该招生计划单列,通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少于8年(含)。在学期间及工作相关待遇可咨询定向就业单位。

五、联系方式

    新疆大学:李老师0991-8582301

    新疆工程学院:杨老师0991-7977116

    塔里木大学:李老师0997-4682638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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