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二、招生限额:  200

三、报考条件:

2005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第二阶段:政治理论和专业综合面试,由我校人文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时间约在12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在200812月初上网公布http://yzb.seu.edu.cn/)。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第一阶段考完后请妥善保存)。

五、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24年,其中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并由东南大学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用共计3万元人民币

八、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025-83792234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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