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报考须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11工程”大学
2) 非“211工程”大学的国家重点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的学科
3) 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4) 国外一流大学(须已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认证报告)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良好或 CET-6合格 或IELTS≥6.0或TOEFL≥8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工作程序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1.网上报名
9月25日--10月25日,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意: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后等待审核。
2. 提交材料
10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点击下载申请考核申请表.doc,将所有申请材料(详见表中要求)通过邮政EMS或直接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注明“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请用A4 纸并按顺序排列,以便审核)。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审核
研招办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再由各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附件材料由院(系)留存备查。
11月10日前,研招办网上公示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能参加院(系)综合考核,同时将公布各院(系)考核工作细则。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请登入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现实表现情况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按规定网上支付200元考试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4. 综合考核
11月25—30日,综合考核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将在考核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
考生须向院系提交以下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考核: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请手工填写联系方式)
2) 专家推荐信原件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一份(本校跨院系报考的应届生和外校应届生均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相关负责人填写,签章并密封。往届生确有困难的可暂不提供。)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5. 录取
各院(系)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预计将于12月下旬网上公示。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须向所有拟录取非定向博士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政审。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16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其它说明
1. 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工作细则。
2.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