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 2015-09-14 浏览次数: 85712

重要提醒:

1.请考生务必先认真阅读以下各项内容,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严格按时间要求报名和提供申请材料。

2.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一般为一名(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在征得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点击查看研究生导师信息

3. 2016年,我校建筑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理系、生命科学院、建研所、学习科学中心和集成电路学院的所有导师,以及数学系的部分导师不接收公开招考考生,请务必在报名前仔细查看招生目录备注说明,避免报名无效;2017年起,我校将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入学考试。

 

东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2016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70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或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5.学历学位要求参见各类招生工作办法。

6.海外留学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请查看《东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东南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2016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

1.本科直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点击查看《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的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点击查看《东南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3.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点击查看《东南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4.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

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入学考试。点击查看《东南大学2016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类别和入学时间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如: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研究生等。

(二)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春季20163月或秋季20169月),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生

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院(系)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不包括工程博士研究生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非理工科院(系)可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攻读定向博士生(比例不超过院(系)录取人数的8%)。

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上学期间,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定向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同时,还须于20151020日前将书面报告(包括:本人申请、报考导师意见、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报考院(系)审核意见)报送至学校研招办,审批通过后网上报名方视为有效(注: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以所在高校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名单为准,不需要此书面报告);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上学期间,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评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

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均可招生。招生对象是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工程博士采取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时间一般安排在2016年春季学期。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七、关于其他专项计划招生

关于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其他专项计划,我校将及时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和信息。

 

八、其它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的硕士学生证)外,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往届硕士生需审查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校应届硕士生需审查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已取得国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考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

博士生录取类别确定和档案审核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除定向博士生外,非定向应届硕士生在硕士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非定向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2/年,不参评奖助学金。

4.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5.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6.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招生网页,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与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3792452传  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招生网址:http:// yzb.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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