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3-22 浏览次数: 8848

   根据《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专业/方向复试线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方向名称

第一门

第二门

第三门

第四门

总分

统考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总数

普通计划

专项

计划

081300

建筑学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与理论

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50

50

90

90

345

11

11

建筑技术科学

55

55

100

100

345

17

17

085100

建筑(专业学位)

55

55

90

90

360

51

49+1(建研所)

1(少民专项)

083300

城乡规划学

50

50

90

90

340

10

8

1(士兵专项)

+1(少民专项)

085300

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55

55

90

90

345

17

17

086200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55

55

100

100

368

7

7

 

注明:统考考生总分超过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20分以上(含20分),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扫描PDF)。复试前,学院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页面下方点击下载,本人手写签名)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遗失,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包含个人信息页和完整注册信息页,如遗失,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信息在线验证报告》)

4. 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 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截止时间:3月25日中午12:00

复试费支付截止时间:3月25日中午12:00

三、复试材料

1、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合成一个大小不超过20M的PDF文件)

(1)个人简历

(2)报考陈述(1000字以内)

(3)大学学习成绩单

(4)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

(5)科研能力证明(包含成果与获奖)

A.成果:包括论文和专利等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专利需提供证书)

B.获奖: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

(6)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作品集(作品集需为含封面不超过30页,大小不超过30M的PDF文件)

选择不超过四个设计作品,其中须包含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应届考生提供阶段性成果。若为团队作品应注明个人独立完成部分。

 

说明:

1、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复试材料请按照要求的格式于3月26日中午12:00前发至各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两个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和作品集)名称的命名规则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作品集。

 

专业或研究方向(含学硕与专硕)

指定邮箱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与理论

/能设计与先进建造

seu_arch_master@163.com

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aht_seu@163.com

建筑技术科学

seuscience@163.com

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

updseu@163.com

风景园林

postgraduateLASEU@163.com


四、
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考生注意事项: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妥善安排行程及住宿等问题。考生在本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须严格遵守试题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试情况,不得线上线下谈论与试题有关内容。

(二)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

复试科目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复试将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

1、笔试(满分150分)

(1)形式: 闭卷   

(2)科目和时间

学科/方向

笔试科目

时间

建筑学术型、专业型硕士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设计与理论/

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

512综合测试(建筑设计与理论)

3小时

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512综合测试(建筑历史与理论)

3小时

建筑技术科学

512综合测试(建筑技术)

3小时

城乡规划学术型、专业型硕士

512综合测试(城市规划设计与理论)

3小时

风景园林专业型硕士

512综合测试(风景园林设计与理论)

3小时

 

备注:512综合测试(建筑设计与理论)、512综合测试(城市规划设计与理论)、512综合测试(风景园林设计与理论)需自备绘图工具

2、面试(满分150分)

  (1)形式:口试  

 (2)内容和要求:

A. 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自备PPT(个人陈述内容可包含个人简介、学习经历、个人作品集、科研成果、报考陈述等内容);

B. 面试小组提问与考察,含英语能力测试。

  (三)复试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

地点

复试专业/方向

笔试

3月28日(周五)14:00-17:00

请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

中山院403、404、409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设计与理论/

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

中山院408

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中山院411

建筑技术科学

中山院413

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

中山院410

风景园林

工作内容

时间

地点

复试专业/方向

面试

 

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在候考区报到集合等待,再按叫号顺序分别至各考场面试。面试完毕后不得在考场停留。

 

3月29日(周六)

9:00开始

 

【候考区】

中山院314

【分组面试地点】

中山院312、中山院310、中山院306、中山院304、中山院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设计与理论/

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

【候考区】

中山院314

【面试地点】

中山院212

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候考区】

中山院311

【分组面试地点】

中山院309、中山院307

建筑技术科学

【候考区】

中山院311

【分组面试地点】

中山院305、中山院303、中山院301

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

【候考区】

中山院311

【面试地点】

中山院209

风景园林


五、成绩计算

1.复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90分,复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笔试时长:3小时。

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90分,复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学术学位面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40)+专业基础(50)+培养潜质(60) 

专业学位面试成绩构成: 外语水平(40)+专业基础(50)+综合能力(60) 

面试成绩规格化方法:规格化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面试组内平均分-所在专业/方向面试平均分)                3.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复试笔试成绩*50%+规格化面试成绩*50%

4.综合成绩(满分为150分)=初试总成绩(按满分150分折算)*60%+复试成绩*40%

5.排名方法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是否区分二级方向

备注

081300

建筑学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报考方向分别在以下三类方向参加复试且按照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与理论

2、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3、建筑技术科学

085100

建筑(专业学位)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报考方向分别在以下两类方向参加复试且按照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与理论/智能设计与先进建造

2、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083300

城乡规划学

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085300

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086200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强军/士兵/少民专项排名方法: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六、拟录取原则

1.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https://arch.seu.edu.cn/9126/list.htm)公布。

2.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 

七、导师双选原则

1、拟录取考生须参加各专业/方向导师双选环节;

2、学院普通计划中包含部分指导性计划。学院将根据计划执行情况,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为主要依据,结合师生双向意向,进行统筹分配。考生需服从学院指导与分配。

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及申诉

咨询电话:025-83793033  咨询信箱:  524874002@qq.com            

申诉电话:025-83790636  申诉信箱:  101006856@seu.edu.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彤                   副组长:江泓

成员:唐芃、陈晓东、李哲、沈旸、李永辉、徐小东、殷铭、袁旸洋、孔哲、贾亭立、李力

秘书:乔雅

 

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李向锋                 副组长:张豪裕

成员:孙世界、汪晓茜、吴洁莹、贺文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