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专业/方向复试线
专业/方向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第一门 | 第二门 | 第三门 | 第四门 | 总分 | 统考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
总数 | 普通计划 | 专项计划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030100 | 法学 | 55 | 55 | 90 | 90 | 345 | 15 | 15 | 0 | 0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 50 | 50 | 90 | 90 | 351 | 67 | 16 | 48 | 士兵3 |
035102 | 法律 (法学) | 50 | 50 | 90 | 90 | 351 | 45 | 12 | 32 | 士兵1 |
说明:统考考生(不含学校复试基本线中纳入“其他”类考生及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超过报考院、系(所)专业/方向复试线20分以上(含20分)者,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2:00),须按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扫描PDF)。复试前,学院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页面下方点击下载,本人手写签名)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遗失,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包含个人信息页和完整注册信息页,如遗失,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信息在线验证报告》)
4. 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 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材料
1. 个人简历(不超过2页)
2. 大学学习成绩单
3. 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
4. 科研能力证明(如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等)
5. 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6. 复试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复试材料,学院要求学生按序整理后于面试当天提交(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份数另行通知)。
说明: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 时间 | 地点 | 要求 |
笔试 | 3月28日8:30-11:30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面试 | 3月29日-3月30日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法学院2025年硕士复试QQ群(1030502494)或法学院网站通知。
(二) 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考生注意事项: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妥善安排行程及住宿等问题。考生在本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须严格遵守试题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试情况,不得线上线下谈论与试题有关内容。
(三) 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2.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
3.复试考生须在2025年3月23日前加入法学院2025年硕士复试QQ群(1030502494),入群验证:姓名+考生编号后4位。法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及说明将于2025年3月24日起在QQ群内陆续发布。
五、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9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笔试时长:3小时。
2.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9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学术学位面试成绩构成:专业基础知识40分+专业综合能力30分+外语听说交流能力30分+科研规划与创新能力20分+综合素质30分
专业学位面试成绩构成:专业基础知识40分+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30分+外语听说交流能力30分+实践规划与创新能力20分+综合素质30分
3.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综合成绩(满分为150分)=初试总成绩(按满分150分折算)*70%+复试成绩*30%。
5.综合成绩同分排序方法:
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照初试总分排序
6.排名方法:
按专业内各项招生计划排名
六、拟录取原则
1.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https://law.seu.edu.cn/)公布。
2.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
七、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及申诉
咨询电话:025-5209114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咨询邮箱:复试QQ群(1030502494)或1144631085@qq.com
申诉电话:025-5209114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申诉邮箱:lqch122929@126.com
附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熊樟林 副组长:冀洋
成员:常腾原 高歌 龚向和 单平基 徐珉川 杨登峰 余涛
秘书:马杨桦
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巡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
组长:刘启川 副组长:陈韵
成员:毕文轩 董国珍 费倩倩 万千慧 王薇薇 张运昊 仲艺
秘书:宋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