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专业/方向复试线
专业代码 | 专业 名称 | 方向 | 第一门 | 第二门 | 第三门 | 第四门 | 总分 | 统考招生计划 (不含推免) |
总数 | 普通计划 | 专项计划 |
080300 | 光学工程 | 01 光通信技术 | 50 | 50 | 70 | 70 | 335 | 19 | 19 | 0 |
02 微纳光电功能材料与应用技术 |
03 生物光子技术与应用 |
04 半导体发光材料与LED照明技术 |
05 微波光子技术及应用 |
06 光电集成与传感技术 |
07 显示科学与技术 | 50 | 50 | 70 | 70 | 310 | 17 | 17 | 0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1 (物理电子学)显示科学与技术 | 50 | 50 | 70 | 70 | 310 | 6 | 6 | 0 |
03 (物理电子学)光传感/通信与网络技术 | 50 | 50 | 70 | 70 | 310 | 5 | 5 | 0 |
04 (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与嵌入式系统 | 50 | 50 | 70 | 70 | 312 | 16 | 12 | 雷恩4 |
06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
07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MEMS/NEMS技术 | 50 | 50 | 70 | 70 | 310 | 22 | 15 | 雷恩6+强军1 |
05 (电路与系统)嵌入式系统研究与应用 | 50 | 50 | 70 | 70 | 310 | 3 | 3 | 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 显示科学与技术 | 50 | 50 | 70 | 70 | 310 | 1 | 1 | 0 |
140100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01 (集成纳电子科学)纳米材料与器件 | 50 | 50 | 70 | 70 | 290 | 3 | 3 | 0 |
04 (集成电路制造工程)微纳机电系统 |
05 (集成电路制造工程)微纳系统集成 |
07 (集成电路设计与设计自动化)MEMS-IC协同设计技术 |
02 (集成纳电子科学)微纳器件及集成技术 | 50 | 50 | 70 | 70 | 290 | 2 | 2 | 0 |
06 (集成电路设计与设计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EDA | 50 | 50 | 70 | 70 | 340 | 3 | 3 | 0 |
说明:
1、统考考生总分超过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20分以上(含20分),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2、招生计划中包含6个先进技术联培专项,“先进光子学中心”,“显示技术研究中心”,“OSCC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电子技术教研室”,“国家ASIC工程中心”,“MEMS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各1个。
3、雷恩项目计划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和志愿选择,按照成绩优先方式顺次录取。
先进技术联培专项:该项目执行双导师制,院内导师需要在满足该项目要求的导师范围内选择。学生在东南大学完成课程学习,根据导师和项目要求,在校内或合作企业院所开展论文研究和实践。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截止时间:3月29日中午12:00前),须按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扫描PDF)。复试前,学院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本人手写签名)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遗失,使用临时身份证)
3.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包含个人信息页和完整注册信息页,如遗失,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信息在线验证报告》)
4. 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 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三、复试材料
1. 大学学习成绩单
2. 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
3. 科研能力证明(如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等)
4. 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5.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1页单面A4纸《2023年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统考硕士生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电子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6. 上述复试材料要求:在面试时提交给面试组1份纸质材料:《基本信息表》在前+第1-4材料在后,在面试时未提交视为放弃提交。
材料说明:第1-4材料按序号整理排序,放在一个PDF文件中:要求有目录、页数和页眉,在每一页的右上角页眉处做好内容标记(标记范例:1-成绩单;2-外语-CET4 成绩单/CET6 成绩单等;3-科研-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与项目等;4-其他-奖励荣誉/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便专家查看。不同序号的材料,另起一页。最后,打印纸质版钉一起。
说明: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 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 时间 | 地点 | 要求 |
笔试 | 2023年4月1日上午8:30-11:30 | 东南院103、东南院104 | 1、具体每门复试科目所在考场,确定后将在电子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2、笔试时请带身份证 |
面试 | 2023年4月2日上午8:30开始 | 电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先进光子学中心: 080300光学工程:01-06方向; |
2023年4月2日上午8:30开始 | 电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显示技术研究中心: 080300光学工程中:07方向;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1方向; 085400电子信息:02方向;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2方向 |
2023年4月2日上午8:30-9:50 | 电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OSCC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3方向; |
2023年4月2日上午10:00开始 | 电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电子技术教研室: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5方向 |
2023年4月2日上午8:30开始 | 电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国家ASIC工程中心: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4、06方向;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6方向 |
2023年4月2日上午8:30开始 | 电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 MEMS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7方向;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1、04、05、07方向 |
(二) 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考生注意事项: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妥善安排行程及住宿等问题。考生在本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须严格遵守试题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试情况,不得线上线下谈论与试题有关内容。
(三) 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2.对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和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
(四) 学院其他要求
本院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内方向03(物理电子学)光传感/通信与网络技术(全日制)方向、05(电路与系统) 嵌入式系统研究与应用、07(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MEMS/NEMS技术有少量名额可接受本学科内其他方向复试合格考生
请在复试期间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主页关于方向调整的具体通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网址:https://electronic.seu.edu.cn/
五、成绩计算
1.复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90 分,复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小时。
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线90 分,复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成绩构成:专业水平(50分)+科研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40分)+综合能力和素质(4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
3.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4.综合成绩(满分为150分)=初试总成绩(按满分150分折算)*50%+复试成绩*50%
成绩规格化方法:考生复试笔试/面试规格化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所考科目/所在面试组平均成绩)
5.排名方法:
本院复试小组分6个方向。分别是:“先进光子学中心”,“显示技术研究中心”,“OSCC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电子技术教研室”,“国家ASIC工程中心”,“MEMS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各方向按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的综合成绩分别排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拟录取原则
1.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2.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是否拟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
七、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未涉及部分,除《东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及申诉
咨询电话:025-8379546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咨询信箱:electronic_seu_yz@163.com
申诉电话:025-8379569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申诉信箱:dzxy@pub.seu.edu.cn
附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江雪华 副组长:王著元
成员:柏宁丰、杨海宁、杨军、恽斌峰、张宇宁、周再发
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江莉莉 副组长:周涛
成员:倪明、刘鹃、王一卉、谭艳华、杨婷婷、余莹、牛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