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发布时间: 2023-03-22 浏览次数: 184206

我校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安排和通知;近期将陆续公布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请注意查看。

考生可登陆“东南大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以及院系复试通知和相关注意事项。

已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一、点击“上传复试材料”上传复试材料

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考生须通过点击“上传复试材料”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PDF):

1.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本人签名)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4. 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 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二、点击 “复试资格查询”查看复试通知,并完成下列工作

1.交纳复试费

 329日前,考生须登陆网络支付平台交纳复试费(80/生)。

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提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复试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后续的复试。

2. 确认复试科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 确认联系方式

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将用于接收我校短信平台通知,必须确保手机联系畅通),如有错误请立即修改。

4. 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5. 确认参加复试后,打印复试通知书

三、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提前打印复试通知书,来校复试时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入校。

2、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妥善安排行程及住宿。

3、考生在本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须严格遵守试题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试情况,不得线上线下谈论与试题有关内容。

点击下载>>>>> 东南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点击登陆“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系统”(账号: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

(注意:各院(系)复试细则和有关通知将陆续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