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遴选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东南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申请者应为已获得硕士毕业和学位证书的往届生或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和学位证书的应届生;获境外学位者须最迟在录取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最新学科评估排名B+以上学科或国外一流大学。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良好或CET-6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5. 如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6.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7.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二、工作程序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原则上,往届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1.网上报名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还须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逾期不能补报。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春季入学或秋季入学,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2. 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和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深入考查申请者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获奖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做出评价,并按百分制计分,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批,附件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研招办网上公示审核通过者名单。
4.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报考交叉领域方向的考生,以及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特殊人才,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采用专门的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形式和内容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考核过程严格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5. 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向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思想政治考核;所有拟录取的定向博士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其它说明
1.各学院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可对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2.教育部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及材料要求须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招生工作程序与普通申请考核考生同步一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予以择优录取。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
1)点击查看: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点击查看: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3) 点击查看:《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