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硕士生拟录取查询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4-01 浏览次数: 125318

各位拟录取考生:

请按自己的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及生源性质(非应届、应届)按时提交相应材料,以免影响录取!
一、《现实表现情况表》(复试时已经提交的不需要再次提交)
    应届毕业生(东南大学本校应届考生拟录取为本院系的硕士生除外)、定向考生必须下载打印《现实表现情况表》,交所在学校(院系)或单位党总支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填写并签章,密封后于430之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党委(按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接受政审。

    外校推免生须将此表与体检表一起430之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

二、《定向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少民计划除外)的考生,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3份),填写后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于430日之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党委(按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
    注:强军计划考生定向协议由我校选培办直接寄给考生本人;少民计划考生定向协议书由我办寄送给考生本人,交所在自治区民教处盖章;于430日之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党委(按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
    为确保安全及时寄达,以上材料请考生务必通过邮政EMS(切勿通过其他快递公司)寄送,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三、《调档函》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打印《调档函》,并尽快将《调档函》交给本人档案保管部门。
    非应届生的人事档案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最迟于515日之前邮寄至拟录取院系党委(按调档函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未按时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将扣发其录取通知书。
    外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等毕业后再将完整的人事档案寄至拟录取院系党委(按调档函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

相关院系将对档案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打印调档函,直接按报名时填报的学号调档。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注:如档案管理部门需要《调档函》盖我办红章,请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打印的《调档函》至我办补盖。我办地址: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3室。

四、此为拟录取资格,正式录取资格须经过教育部五月上旬的录检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

其他说明:

1.户口、党(团)组织关系须凭录取通知书进行办理。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上旬通过EMS寄送。

2.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填写: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

3. 转党组织关系(定向考生除外):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转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填写:东南大学;

团组织关系由基层团委直接转至东南大学团委。

4.管理类联考考生请参考体检表样表中的项目,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与现实表、定向协议一并寄给拟录取院系。 硕士体检表.pdf

建议使用IE浏览器下载打印相关材料(拟录取查询系统中下载)!

(各院系拟录取名单陆续发布,提示未发布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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