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查询
 
发布时间: 2016-12-16 浏览次数: 21387
各位考生:

     2017年东南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查询: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中的拟录取查询。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请仔细阅读下列通知要求,并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通    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确认和修改信息
   (1)请登陆“本系统”,确认本人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并确保畅通;
   (2)修改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确保录取通知书的正常投递;如需本人自取,请在“通讯地址”一栏中注明“自  取”。本校在校生,地址填写学院名称,录取通知书将在学院统一领取。
        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录取通知书预计寄出时间在2017年1月15日左右。
二、办理相关手续

    1、 非定向考生调审档案
    非定向考生(档案保管在我校档案馆的本校学生除外)须打印《调档函》(建议使用IE浏览器),并尽快交给档案保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档案须在2017年1月5日前邮寄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函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否则将扣发录取通知书。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1月5日前将档案寄达的,(1)春季入学的往届生,档案最迟应在2017年2月20日前寄达,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2)秋季入学的往届生,档案最迟应在2017年4月30日前寄达,否则取消录取资格。(3)外校应届生将调档函交给所在学院,档案在毕业后由所在学校负责寄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 定向考生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在职博士生须网上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按要求一式三份),填写后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于2017年1月5日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现实表现情况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
    

     3、《现实表现情况表》
    本校跨院系报考的在校生和外校应届生的《现实表现情况表》,由所在学校学院相关负责人填写,签章并密封;往届生的《现实表现情况表》由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填写,签章并密封;此表须于2017年1月5 日前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分党委(按表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复试验证时已向报考院系提交了《现实表现情况表》的考生,不需要再办理此表;确无工作单位,无法填写该表的非定向考生,则必须按照第1条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档案。
所有拟录取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和要求执行。为确保以上材料安全及时寄达,请考生务必通过邮政EMS寄送,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三、政治思想审核和体检审核
   (1)院系将根据上述材料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本人责任。
   (2)院系将根据考生复试时提供的体检表进行体检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时还需统一进行体检复检,体检医院为东南大学校医院,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他
    春季入学的拟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1月15日左右EMS寄出;届时本校学生直接在拟录取学院领取;登记自取的博士新生,凭个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到研招办(逸夫建筑馆203室)领取。最终以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信息为准。
秋季入学的拟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7年5月左右寄出,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如有疑问,可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3792583,83790123

  

 

 

                                                                                 东南大学研招办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