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特对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的人员(只有硕士学位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所报考的学科或导师同意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15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②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③ 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
6. 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院(系)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不包括工程博士研究生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非理工科院(系)可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攻读定向博士生(比例不超过院(系)录取人数的8%)。
二、报名
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一般为一名(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请考生务必提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在征得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点击查看研究生导师信息查询。 1.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报前必须仔细阅读本招生办法和《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报考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或定向博士生要求参见“东南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
2014年9月25日--10月25日登入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120元报名费后等待审核。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资格审核
各院(系)于2014年11月5日前,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能参加公开招考,请登入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现实表现情况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按规定网上支付80元考试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须经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审查并签署意见,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上网报名。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需提供的审核材料如下:
① 本人书面申请和简历;
②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 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结业证明及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④ 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清单及获奖证书或鉴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① 时间:2014年11月29—30日
② 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考场安排可于考前一周在研招办主页上查询)。
③ 笔试科目:外国语(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科目代码和名称以网报信息为准,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④ 笔试成绩将于12月中旬在研招办主页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⑤ 学校根据前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单科和总分)划定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资格线,第三门笔试科目成绩将作为复试的笔试成绩部分。
2.面试由各院(系)自行组织。
① 原则上,各院(系)在笔试结束后即安排面试,特殊情况以院(系)工作细则为准。各院(系)工作细则将于11月上旬在研招办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② 面试前,考生须向院系提交以下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面试: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信原件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一份(除本校报考本院系的在校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提供。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相关负责人填写,往届生由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章并密封)。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 由各院(系)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具体形式由报考院(系)决定。
④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和一门政治理论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科目及加试具体安排请咨询报考院(系)。
⑤ 体检统一安排在面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预计于2014年12月中旬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2. 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合格后发放。
3.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15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其它说明
1.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2万/年,不参评奖助学金。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3.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4. 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6. 若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招生网页,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与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3792452 传 真:025-83792583
地 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邮政编码:210096
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